什么是自雇移民?
根据加拿大移民法,自雇移民是指有意并有能力去成立或购买一项生意以使自己受雇用,并为加拿大经济,文化或艺术作出显著贡献的一种商业移民。这些申请人包括职业运动员,艺术家,演员,作家,农场主,专业顾问等人士。申请人必须证明他有足够的资金在加拿大从事自雇事业。他们的移民签证并无任何附加条件,即抵加后可以从事任何事业或生意。关于对“为加拿大的经济或文化或艺术带来显著贡献”的解释是:申请人在经济方面及文化或艺术方面的贡献将会被考虑。申请人的商业计划必须对当地经济有特殊贡献。申请人如果通过文化或艺术贡献而满足自雇移民的要求,则其必须在上述领域有所成就。
自雇移民的特点:
* 没有其他限制条件;
* 无需为他人创造就业机会;
* 必须提供文件以证明有能力在加拿大开办一项生意,为加拿大经济,艺术或文化做出显著贡献;
* 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,用于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及安家之费用;
* 一旦成功,马上可享受各种福利。
金桥提示:加拿大自雇移民并非简单的字面翻译,“自己开公司雇佣自己”。政策要求企业必须是在文化,艺术或特殊职业领域,并对加拿大经济能做出贡献。

